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细数幼儿园安全隐患 我国将开展幼教专项督导
近期北京、河南等地幼儿园连续发生两起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之后,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所有法规、制度和现行管理工作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细数幼儿园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历来都十分重视,教育部、卫生部、建设部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对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设备设施、人员资格、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结构转型,作为非义务教育,在地方政府举办的同时,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进举办幼儿教育的大军。
这一过程中,幼儿教育事业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比如,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与原主办单位分离或撤消;一些地方将公办幼儿园推向市场,实行“断奶”或“转制”,使原来严谨规范的管理工作受到强烈的冲击;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但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幼儿教师的待遇长期得不到解决。
一系列的隐患由此产生。这位负责人列举了以下一些隐患。
目前一些新建的小区配套建幼儿园,在规划和设计时没有按程序由教育部门审批,建成的幼儿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就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同时,有些地方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扩大办园规模,增加幼儿园的班级数量,招收过多的幼儿,有相当多的幼儿园达到五六百人,甚至上千人,这样的规模必然会增加事故隐患。
另外,幼儿应就近入园,有些幼儿园为了招揽生源,每天用车接送孩子,这样虽然方便家长,却造成安全隐患。实际上,近年来,幼儿园校车事故时有发生。
目前幼儿园的办园标准都是由各省级教育部门制定的,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城乡办园条件差异较大。农村幼儿园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安全卫生的厕所,这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有些幼儿园只讲究设施豪华,忽略安全因素。比如装饰材料污染,严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节约成本,用易伤害幼儿的大型钢筋玩具取代木质玩具;用大量的塑料草坪取代天然草坪或沙地。
有个别的幼儿园为降低成本,低价购买过期食品,造成幼儿食物中毒的恶性事故。
在很多法规中都强调患有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而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贯彻。此次北大医院幼儿园事故就是幼儿园用人不当造成的。这位负责人说,这提醒办园者必须依法办园,不能在任何的细小环节上出现疏漏,否则,将会造成不可想像的后果。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开展幼教专项督导,把幼儿园、学前班的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督导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