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区招办、各相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2010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各类学校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巡视工作,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的监督,促进各考区各考点完成好中考工作的各项任务,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加强巡视及选派巡视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巡视人员的组成和巡视区域
巡视人员分以下三种类型:(一)市巡视员,由市教育局、市招办、市教育督导室人员组成,设市总巡视1人,市副总巡视若干人,并设若干流动巡视组,其中,市总巡视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流动巡视组组长为教育局相关处室、市招办、市教育督导室领导;巡视区域为全市所有中考考点和考区保密室。 (二)考区巡视员,由区教育组成,设考区总巡视1人,考区副总巡视若干人,考区总巡视由区教育局领导担任,副总巡视应至少包括一名本考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其它考区派驻的巡视组长;巡视区域为本考区所有中考考点和考区保密室。(三)考点巡视员,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调派由指定考区选派,由区教育局人员(可含招办、督导室、教师进修学校人员或中学校级领导)组成,每个考区另设派出巡视组长1人,其中,派驻其他考区的巡视组长须为教育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或招办、督导室、教师进修学校领导;考点巡视员的巡视区域为指定考点学校。
二、巡视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巡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2)身体健康;(3)无直系亲属参加厦门市2010年中考;(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效率高;(5)参加岗前培训。
巡视员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巡视人员的组成分别选聘,考点巡视员组成为:(1)思明考区由湖里区选派19人(含巡视组长,下同);(2)湖里考区由思明区选派5人;(3)集美考区由海沧区选派10人;(4)海沧考区由集美区选派7人;(5)同安考区由翔安区选派18人;(6)翔安考区由同安区选派15人。请各考区汇总、填报《厦门市2010年中考巡视人员汇总表》。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招办,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所有巡视员均需参加6月18日(星期五)8:30于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3楼举行的巡视人员培训。培训会后,所有考点巡视员进驻指定考点学校开始巡视工作。
三、巡视工作安排
6月18日8:30,巡视人员培训;
6月18日11:00,考点巡视员抵达指定考区,听取考区考务工作准备情况简要介绍;
6月18日15:00,考点巡视员到达考区指定考点学校,参加考点考务工作培训。培训会后,考点巡视员听取考点考务工作准备情况简要介绍并检查考点考务准备工作情况(含考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等)。
6月19日至21日上午,中考巡视;
6月22日8:30,各区召开考点巡视员会议(地点由各区自定),集中反馈考点巡视工作情况,上交考点巡视工作情况小结及考点评估表;
6月24日15:00,市流动巡视组长、考点巡视组长会议(地点:市招办六楼),集中反馈巡视工作情况,上交考区巡视工作总结并汇总转交考点评估表。
四、工作要求
采取交叉巡视工作是加强考试监督,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场规范的一次新举措,各区教育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参与巡视工作,支持配合派到本区学校进行巡视的人,要做好工作,并与派出方沟通协调,安排巡视人员的交通和生活等其他问题。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