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师资格认证考前辅导培训招生简章
一、培训简介: 2000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将公关员职业列为必须持专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业,即凡是要从事公共关系职业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获得国家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
从此,公关员及其资格证证已经成为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中的组成部分。公共关系人员简称公关员,是指“专门从事组织机构公共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物的调查、咨谒、策划和实施人员。“公关员分高、中、初三级可分别在企事业单位提任经理助理、公关部主任、公关员,同时也是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办公室及党政工作的最佳人员。
厦门市公共关系协会为国家职业定格委员会公关专业委员会授权为“指定培训单位”。成为目前全国已批20家定点培训单位之一。
二、培训目标:
培训高素质的公关员
三、申报条件:
1、初级公关员(国家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中等职业学校公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以上学历; (3)经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中级公关员(国家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三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且经过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 (3)取得初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4)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一年以上; (5)大学本科公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以上学历。
3、高级公关员(国家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 (2)取得中级公关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过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 (4)连续从事公关工作10年以上,经过高级公关员职业资格培训。
四、考试时间: 每年5月和11月份统考;
五、培训时间: 学员满20人即时开班
六、课程设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审定的全国统一的公共关系职业培训和鉴定教材《公关员》。全书分为基础知识、沟通协调、信息传播、调查评估、专题活动、危机管理和公共关系咨询等几大模块。
七、鉴定方式:
1、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2、理论知识考试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采用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
3、理论技能单科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允许补考一次,理论技能均不合格者需重新考试。理论技能均合格但综合评审不合格者,成绩保留二年,二年内可以重新进行综合评审。
报名事项:
一、认证机构: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辅导: 报考机构: 厦门市公共关系协会
三、报考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公关工作的人员。
四、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原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证明文档等复印件各两份; ②持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两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③行业从事年限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各一份; ④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五、报考及辅导费用: ①考试费(国家标准统一收费): 三级(高级)240元 四级(中级)190元 五级(初级)140元 ②教材费按书价实收; ③国家规定授时:高、中、低不少于120课时,培训辅导费980元; ④考前辅导速成培训授课时46课时,技能10课时收费380元,学期一个月,教材统一收费45元(课本及辅助教材费);
六、报名咨询: 地址:吕岭路22号必利达大厦18G 电话:
0592-8565120 蔡老师
0592-5105363 罗小姐
13599518321 李先生 传真:0592-5105363 咨询QQ:9780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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