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考生必须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进入,进行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提交各项信息并上传照片,在线打印《》,并经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鉴定和盖章。
2.报名时须同时交验的其他材料:
(1)高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或者复印件,但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相关报名材料可邮寄或送达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430079
3.报名时间:2009年2月21日—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4.所有参加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之前应在户口所在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 (即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并将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复印件交我校。(凡因未参加高考报名造成无法办理录取手续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集中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办理准考证。若未能提供所需报名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者,招生办公室将不予办理准考证,具体名单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示。
6.办理准考证时间:2009年5月5日(请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7.报考费用:报名费120元,考务费220元,体检费60元。
8.补充说明:
(1)报考费等费用待办理准考证时上交;
(2)二级运动员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将于文化测试结束后当天下午现场还给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的考生相关材料原件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至2009年10月1日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回,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主要以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1. 技术考试:体育专项素质测试和体育基本素质加试,其中体育专项素质成绩(总分100分)占专业总评90%,体育基本素质成绩(总分100分)占专业总评10%。考试时间:2009年5月7日、8日。专业考试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按《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细则》执行。
1)体育专项测试指标(占90%):
田径:专项、技评。
乒乓球:身体素质(四米距离摸球台)、基本技术(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技评)、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战术意识、打法类型及技术特点)。
篮球:助跑单脚起跳摸高、1分钟投篮(自投自抢)、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
足球:脚颠球、20米运射、低空射门、5—25米折返跑、实战能力;其中守门员测试项目为30米跑、立定三级跳、踢远、扑接球、实战能力。
网球:身体素质(半场往返跑)、基本技术(正、反手抽球和技评)、实战能力(比赛成绩和战术意识及打法特点)。
艺术体操:身体形态(身高、体重、形象)、身体素质(劈叉、下桥、转肩、踢腿)、专项技术(身体动作技术、器械基本技术、自选成套动作)。
(2)体育基本素质加试(占10%):所有考生均须加试体育基本素质,项目包括100米、二级蛙跳、三角障碍跑共三项,总分100分,每项33.3分。
2.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5月9日、10日。考试范围:语文、数学按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学大纲》执行;英语按2000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高级中学英语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执行;政治按1996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执行。其中:
政治科:高中一年级教学内容(经济),约占30%;高中二年级教学内容(哲学),约占30%;高中三年级教学内容(政治),约占30%;时事(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期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约占10%。
3.体检:体检时间:2009年5月6日;体检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医院;凡未参加我校组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
1.成绩查询:5月20日起考生可以拨打电话或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拨打(027)67863404咨询。
2.录取:
(1)录取原则:体检合格,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在文化录取资格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田径项目专项成绩须达到一定要求。
(2)录取时间:6月中旬。
(3)录取方式:学校将预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于七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补充说明: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3.免试及加分:
(1)免试: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报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加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4.补充说明: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一样的政策。
(2)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该专业考试及录取方式为参加我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专业招生
一、 招生人数及省份
1.招生人数:面向全国招收190人,其中免费师范专业160人、非师范专业30人;
2.分省计划:湖北60人、山东11人、广西11人、福建11人、河南11人、江苏8人、江西8人、辽宁8人、湖南8人、四川8人、浙江8人、吉林8人、黑龙江6人、安徽6人、广东6人、内蒙古6人、云南6人。
二、 考试及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举行的体育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
2.录取方法:在本省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具体投档原则请咨询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对于文化成绩或体育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
3.录取结果查询:。
4. 体育教育录取考生中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体育教育专业主要课程
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统计学、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社会学、田径、体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棒球、垒球、木球等)、武术、艺术体操、游泳、气功、健美操、体育舞蹈等。
该专业考试及录取方式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体育学院简介
体育学院于2005年1月在原体育系和公体部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体育学院面向全国招收体育教育专业本科、运动训练专业本科。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点和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目前在校本科生有800多人,硕士研究生100多人。
体育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完善。现有教职工107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54人。具有博士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近2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人、博士生导师3人、国际级裁判2人、国家级裁判7人、省级专家1人。综合体育馆一座(内设3600个座位、篮球场、形体房、体育舞蹈房、健美房、跆拳道房、乒乓球场、室内田径场等),室外田径场3块、室外篮球场30块、排球场11块、室内网球场3块、室外网球场9块,室内田径棚、体操馆、球类馆、健身房、乒乓球房、羽毛球馆、微机房各1个。
专业简介
体育教育 (师范)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的中小学体育教师。
体育教育(非师范)
【培养目标】为高校输送优质的研究生生源;培养从事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的体育教师和中小学体育教师;培养在体育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武警、报社及电视台等单位从事体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统计学、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社会学、田径、体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棒球、垒球、木球等)、武术、艺术体操、游泳、气功、健美操、体育舞蹈等。
运动训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以及中等以上学校从事运动训练、体育教学等方面的人才以及专业队教练、公安、武警等特殊专业教练等。
【主要课程】体育理论与实践、运动选材学、运动营养与恢复、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心理训练与诊断、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与管理及田径、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棒球、垒球、木球等)、体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武术、游泳、健美操与形体训练、教育学等。